(維加斯訊)由於拉斯維加斯最大致死的因素是交通意外,其中涉及醉酒及吸毒駕駛。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LVMPD)總警長麥克、馬希爾(Sheriff Kevin McMahill)在警察局年度研討會上表示,「他已經厭倦了山谷中發生的致命車禍,及在街道上抓捕人們」。馬希爾宣布他將敦請內華達州立法機構廢除該州數十年來禁止路口紅燈攝影機的禁令。
麥克、馬希爾是在警察局年度更新會上發表上述言論的,在會上同時討論了犯罪統計數據和警員福利。然而,警長強調,需要加強交通執法,制止超速和闖紅燈造成事故的人。
馬希爾說:“無論你來自哪個黨派,我都在為紅燈攝像頭而奮鬥,因為我厭倦了因為我們社區裡有人
不良、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而在我們的街道上抓捕那些闖紅燈的人。” “現在是時候改變遊戲規則了。”
根據當時的州參議員、克拉克縣共和黨人馬克詹姆斯 (Mark James) 提出的一項法案,內華達州在 1999年的立法會議上通過禁止在內華達州安裝闖紅燈攝影機。詹姆斯認為,基於一些警察的反對,自動攝影機不應被用於交通執法、公民自由和隱私目的。
該法案當年在參眾兩院以兩黨多數票獲得通過,並由時任共和黨州長肯尼·吉恩簽署成為法律。
自禁令頒布以來的25年裡,至少有五次試圖廢除該禁令,但都沒有成功。一些立法者試圖授權一項試點計劃。2023年,一項法案試圖允許攝影機在學校區域執法。但一切廢除努力均未成功。
然而,這一想法得到了一些人士的支持,其中包括州長喬·隆巴多 (Joe Lombardo)。
今年1月,曾任大都會警察局總警長的隆巴多曾經表示,他支持安裝紅燈攝影機的想法,也支持使用紅燈攝影機抓捕違法者。
隆巴多說:「在當今時代,有了技術的支持,而且這是一個民事訴訟程序而非刑事訴訟程序,我支持紅燈並支持其執行」。
2021年,內華達州的一項法律規定,大多數交通違規行為將被處以民事罰款,而不是輕罪。麥克馬希爾在周二的演講中稱,這項改變是一次失敗的實驗,導致人們不必為不良駕駛行為負責。
但即使得到麥克馬希爾和隆巴多的高度支持,也不能保證立法機關會批准安裝紅燈攝影機。
據州議長史蒂夫·耶格爾 (Steve Yeager)(來自克拉克縣的民主黨議員)表示,當他之前提出這一問題時,他收到了很多反對使用攝影機監控交通的訊息。
耶格爾說: “上次提出這項提議時,我可能收到更多電子郵件,人們說『沒辦法,無論如何,除非我死了,我們認為這不公平,我是老大哥』”。
耶格爾認為這些擔憂仍然存在。我的意思是,我們生活在一個非常自由的國家,你知道,很多人不喜歡這種想法。
「但同時,我認為數據表明它是有效的,」耶格爾補充道。 “它確實會嚴厲打擊超速駕駛和闖紅燈的行為。因此,我很有興趣進行這樣的討論。”
值得注意的是,耶格爾和隆巴多都表示他們想了解紅燈攝影機提案的細節。
兩人都想知道攝影機開出的罰單所籌集的罰款資金將流向何處:是流向警察機構、地方政府、法院,還是流向承包安裝和操作攝影機的公司。還是它們的組合?
此外,他們想知道罰單會如何轉交給違規時實際駕駛汽車的人;當攝影機拍到闖紅燈的人的照片時,罰單就會根據車牌資料發送給車輛的登記車主。但這可能不是違規行為發生時實際駕駛車輛的人。
到目前為止,卡森城尚未提出任何法案,但消息人士表示,州參議院將很快提出一項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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