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9日指控網路搜尋巨擘Google壟斷網路廣告和妨礙競爭,這是Google在一年內面臨的第二起重大反托拉斯官司。
法新社報導,今天這場反托拉斯官司在北維吉尼亞聯邦法院審理。在上個月的另一起官司,法官裁定Google的搜尋業務構成非法壟斷。
這場美國司法部再度槓上Google的反壟斷官司,聚焦在網路廣告技術。
司法部具體指控Google控制了網站刊載橫幅廣告的市場,包括了許多創作者和新聞供應商的網站。
司法部在訴狀中指出:「Google使用反競爭、排他性和非法手段來消除或嚴重削弱對其數位廣告技術主導地位的任何威脅。」
檢方將稱Google利用其財力收購潛在對手,壟斷廣告技術市場,迫使廣告主、出版商別無選擇,只能採用Google的技術。
司法部尋求Google分割旗下廣告技術業務的一些部分。
Google駁斥司法部的指控,稱其是「根本上誤導」,並稱他們違反有助帶動經濟成長創新的「反托拉斯法原則」。
Google在法院文件中說:「本案在事實方面也有錯誤,Google期待證明這一點。」
Google聲稱本案基於過時的網路版本,忽略了在搜尋結果、應用程式(app)和社群媒體平台投放的廣告。
Emarketer資深分析師密契爾-沃爾夫(Evelyn Mitchell-Wolf)指出,雖然提到的市場和整個廣告生態系統相比可謂不大,但它是許多大眾重要消息來源的命脈。
本案由布林克馬(Leonie Brinkema)法官主審,預期將持續至少6週。
布林克馬對於Google是否涉及反壟斷的裁定將在審判後數月揭曉。一旦裁定Google不法,將另行審理以決定Google應該如何遵循法官的裁定。
韋德布希證券公司(Wedbush Securities)分析師指出,無論官司結果為何,本案對Google的經濟影響將有限。
分析師預估,美國政府要求Google出售的事業占今年的營業利益不到1%。
歐洲聯盟(EU)、英國目前也正對Google在廣告技術業務的壟斷地位展開類似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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