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5月22日宣布,從即日起將更新USCIS《政策手冊》中關於家庭移民簽證申請的指南(I-130表、有限情況下的I-360表),其中解釋移民局如何處理更正“批准通知”錯誤,代表受益人來進行領事處理(在美國以外申請簽證)或在美國調整身份,以及對已經批准的申請的轉遞程序。
移民局說,提交I-130表格時,必須告訴移民局有關受益人當前的地址,以及受益人是希望在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進行領事處理(即在美國駐外使領館審核處理)還是希望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
移民局說,提供這些資訊可以讓移民局根據情況來決定在I-130批准後,是把案件保留在美國移民局還是將其送交國家簽證中心進行領事處理。如果你未在申請中提供相關準確信息,可能會延誤移民簽證或身份調整的程序。
例如,如果移民局因為你提供的資訊不準確,而把案子一直留在移民局的檔案庫內,你必須提交I-824表並繳納相應的費用,才能將申請轉到國家簽證中心。
移民局說,在發布此更新之前,對於I-130表已批准,但表中未明確表明受益人是希望在美國調整身份還是希望通過美國駐外使領館處理的案子,一般會保留在美國移民局的檔案庫內。
移民局《政策指南》更新後,對於以上選擇不明確的,移民局將根據受益人最近所在地點的證據(包括受益人在申請表上的地址),酌情做出決定-對已批准的申請送交給國家簽證中心進行領事處理,或把申請保留在移民局(受益人在美國)進行身分調整的處理。
這份更新的指南還解釋了你如何聯絡移民局,以更正錯誤或更新待處理或已批准的I-130表,這包括你提出更新受益人的所在地,並說明他們是需要領事處理還是在美國調整身份。
移民律師表示,提交I-130表是親屬移民申請的第一步,家屬還在中國且排期到了才來的,在表格中應選擇“海外領事處理”;在美國等待的,選擇受益人在美國的選項。但是,有些申請人對於這個選項,在填表時忽略了或者不懂,致使移民局在處理中,經常遇到這種含糊不清、不知道受益人是在美國以外還是在美國境內的情況,致使案件沒有轉到國家簽證中心,而是一直在移民局的檔案庫裡。
如果要把案子啟動轉到國家簽證中心,還需要單獨填寫I-824表,交差不多600元的申請費,再等上1年半到兩年時間,這給美國移民局和當事人都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所以美國移民局現在要澄清做法。
另外,對於I-130表格沒有填清楚,還有一個更新的政策是:移民官有權根據他們所掌握的信息,來決定受益人是在美國申請綠卡還是要通過海外移民——這樣,移民局就好決定案子是繼續留在美國移民局的檔案庫裡,還是轉到美國國家簽證中心處理。
律師說,例如,兄弟姊妹或成年子女要排期等待多年,如果受益人在等待期間搬到美國來了,或者有美國留學、工作簽證等合法身份,這時候即使你當年選的是海外移民(領事處理)那一欄,也可以要求移民局改為在美國調整身份,不用再重新遞交申請了,方便了這些申請人。
律師說,而且,移民局在表格中也會給予一個聯絡方式,如果你有調整、變更,你可以告訴移民局,移民局根據你的調整,可以把原來的選項給你自動調整過來——例如從原來海外領事處理的途徑,調整為移民局保留檔案、在美國調整身分。
最後,移民局說,該更新的《政策指南》還提供了移民局如何決定批准或拒絕家庭移民申請的一般指導,包括相關通知。
I-130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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