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親2019年時,開車帶著女兒前往麥當勞購買快樂兒童餐,未料取餐時剛起鍋的雞塊從袋中掉出,導致女兒腿部「二度灼傷」。
事後女子認為店員未提醒熱食有危險疑慮,憤而將此事告上法院,而法院在19日做出最終審判,要求麥當勞賠償80萬美元。陪審團的裁決顯示,賠償金分配是過去4年40萬元、未來另分配40萬元。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佛羅裡達州(Florida)一名母親菲拉娜(Philana Holmes)2019年開車載著4歲女兒前往塔瑪拉克(Tamarac)的一間麥當勞,點了一份包含6塊麥克雞塊的快樂兒童餐,並從得來速窗口取餐。
沒想到,她將餐盒遞給女兒奧莉維亞(Olivia Caraballo)時,雞塊從袋中掉出,卡在汽車座椅與女兒的大腿間,導致女兒大腿「二度灼傷」。
事後菲拉娜認為業者並未提醒餐點高溫有危險疑慮,且將雞塊烹煮到「不合理」的高溫200度(約攝氏93度),於是在2019年8月向麥當勞提起告訴。
不過麥當勞委任律師則辯稱,食物必須是熱的,才能避免沙門氏菌(salmonella)殘留,且烹煮溫度不會超160度(攝氏71度),更不應該壓在人肉上2分鐘。
而此案在5月份開庭審理,陪審團認為,麥當勞和特許經營商Upchurch Foods因疏忽和未警告顧客熱食相關風險須承擔責任。 7月19日進行最終審判時,經過陪審團2小時審議後,判麥當勞須賠償80萬美元。
對此菲拉娜表示,雖然賠償金額比她要求的1500萬美元還低,不過能仍對最終判決感到非常滿意。
而菲拉娜也表示,儘管麥當勞沒有義務,不過她仍希望麥當勞之後能在雞塊盒上貼警告標語,讓其他人避免類似的事發生。
菲拉娜認為業者並未提醒餐點高溫有危險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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