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東縣22日電)台東檢警指控知名律師張靜涉偷拍,向法院聲押遭無保釋回,引發警檢錯愕。台東地方法院表示,釋回原因是拘提程序的合法性有疑義,並非有無拘禁的必要性。
台東地檢署掌握張靜在按摩髮廊裝設監視器,未經前往按摩的客人同意,錄下影片,涉嫌偷拍,昨天發動搜索、傳喚和拘提張靜,今天凌晨向法院聲押。
張靜在法院開聲押庭時拒絕交保,且聲請提審,主張無罪,且拘提程序違法,要求法院立即釋放。
張靜說,傳票無載明檢察官是以何身分傳喚他,也未經以「被告」身分傳喚他,就認定他無正當理由不到,於是發拘票拘提;因此核發的拘票有疑義,後續的拘提合法性也跟著有疑義。
法院認為拘提合法性是有疑義,今天中午裁定釋回,引起檢警錯愕。
台東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說明,依提審法第1條的立法意旨可知,提審是法院即時審查其逮捕、拘禁「程序」的合法性,非在認定被逮捕、拘禁人有無被逮捕、拘禁之本案實體原因及有無被逮捕、拘禁的必要性。
因本件傳票並未載明「檢察官是以何身份傳喚被告」。又刑事訴訟法第75條的拘提,是以「被告」合法傳喚為前提,檢察官未以「被告」身份傳喚,尚難認本案拘票核發符合法定程序。因本件拘提合法性既有疑義,故張靜的聲請為有理由,應予釋放。既然拘提合法性既有疑義,檢察官聲請羈押也就應予駁回。
律師張靜遭違法拘禁逮捕 司改會要求法務部長蔡清祥道歉
(又訊)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律師張靜遭違法拘禁逮捕,司改會要求法務部長蔡清祥道歉。
報導指出,律師張靜21日遭台東地檢署搜索並逮捕聲押,結果因程序違法遭法院當庭釋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東檢的違法行動已違反《聯合國關於律師角色之基本原則》,嚴重傷害律師的保密義務與忠誠責任,侵害律師的人身自由,並違反保障律師獨立的國家責任,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因此除追究台東地檢署相關責任外,法務部長蔡清祥也應為此公開道歉。
司改會指出,首先,台東地檢署在欠缺「相當理由」法定要件下,針對「非被告或非犯罪嫌疑人」的張靜律師經營之事務所發動強制搜索。有鑑於該搜索行動可能取得律師與當事人間之聯絡紀錄或證據資料,已經嚴重傷害律師的保密義務與忠誠責任。
其次,國家負有保障律師人身自由的責任,台東地院已明確指出,東檢在傳票中未載明檢察官是以何身份傳喚張靜,不符法定傳喚、拘提與聲押程序,檢察官的行為涉及違法逮捕拘禁,已經嚴重侵害律師人身自由。律師和法官、檢察官一樣,係人權及法治原則所依賴的支柱,律師獨立性是重要國際法原則,不容絲毫侵害。
律師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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